唐超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春节期间是否可以燃放鞭炮有了结果。1月13日,绵阳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春节期间绵阳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由绵阳市公安局牵头,成立联合工作组下沉到区县,督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禁”与“放”——这个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有人认为,慢慢走出三年疫情阴影的人们,渴望用一场烟花来迎接新的生活。还有一部分人则认为,冬季本就是呼吸道疾病高发期,燃放烟花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会加重病人病情。
绵阳今年春节到底是“禁”还是“放”?1月13日下午,绵阳市召开全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部署会,明确提出绵阳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在2023年将继续维护禁放规定,严打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燃放等违法犯罪活动。”绵阳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
当天公布的禁放区域为,绵阳城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及科学城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涪城区(含高新区、经开区、科技城新区)、游仙区(含仙海区)、安州区(界牌镇、花荄镇、黄土镇)、江油市(中坝街道办事处、三合镇、太平镇、彰明镇、青莲镇、方水镇、龙凤镇)、三台县(永明镇、芦溪镇、立新镇、潼川镇、北坝镇、新德镇)、北川县(新县城建成区)等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其他县重点加强县城区域管控。
据介绍,绵阳市公安局在执行禁放政策的同时,积极开展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防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发生重大涉爆事故、案件。1月10日21时许,三台县公安局芦溪派出所在严查烟花爆竹整治行动中,就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当场收缴车内所拉的17件烟花。目前,警方已对嫌疑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我们在春节期间也会对禁放工作开展巡查,确保市民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该负责人说,在春节期间,将由绵阳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委、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2支禁放工作督导检查组,督促各县(市、区、管委会)认真做好禁放工作,确保禁放措施落实到位。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