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广受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7月1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实施划区招生阳光招生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普通高中录取也基本结束。记者特约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对今年我市的招生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对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有何规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年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小学毕业后免试入初中。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入学选拔或者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各类考级证书等作为入学条件”。
第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监护人员的工作或者居住地就近入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和其他随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居住地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问:今年实施划区招生阳光招生政策的范围是什么?
答:我市实施阳光招生政策的主要目的是,着力化解大班额,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消除校园安全隐患,促进教育公平。按照文件要求,我们实施划区招生阳光招生的范围暂定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娄底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人民政府驻地。
问:娄底市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有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下发《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也出台了具体规定,我市专门下发了《娄底市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暂行管理办法》(娄教发〔2021〕12号)及《娄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是:
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工子女入学,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当地办理居住证(在学位申请时已在城区居住满一年及以上),提供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办理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且领证时间满一年及以上),提供合法的《租房合同》并附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同时,提交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户口本、身份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证件齐全并符合入学条件,凭相关证件到所规定的学校申请学位,如所申请的人数多于学校空缺的学位数,则釆取摇号方法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摇中者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问:为什么要规定年满6周岁才能入读小学一年级?
答:一是《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小学”。二是教育部有政策规定:《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21〕8号)明确规定:“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上述法规和政策规定,小学一年级的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三是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利于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四是为了规范管理,有利于化解城区大班额。任意放宽小学入学年龄,必然挤占现有的教育资源,不利于城区教育的宏观管理和科学规划。从今年开始,全市小学都要严格遵守这个规定。
问:今年娄底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学位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答:今年中心城区初一新生学位申请时间是7月8日至10日。小学一年级新生学位申请时间是8月18日至20日登记有城区户籍或房产的学位申请者,8月21日至22日登记其他情况的学位申请者。
问: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班额控制标准是多少?
答:今年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新生班额控制在62人以下,小二、初二年级班额控制在65人以下,其他年级班额控制在75人以下。各县市区班额控制标准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班额控制标准要逐年有所下降,最后达到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
问: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行阳光招生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答:实行阳光招生主要就是要做到“四个不准”,“四个严禁”。
“四个不准”
1.不准更改区域招生
2.不准跨区域招生
3.不准拒收政策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4.不准拒绝区域内符合就读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
“四个严禁”
1.严禁招收通过“写条子”、“打招呼”择校入学的“关系生”
2.严禁以考试、竞赛、面试、表演等形式进行“以分择生”、选拔性招生
3.严禁依据培训学校(机构)的考试结果招生
4.严禁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
问:今年起娄底市普通高中为什么停招“择校生”?